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应用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亚男    发布日期:2021-09-06    查看:24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教学单位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应用性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应用性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推进应用性课程项目建设质量,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应用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2019第一学期立项的应用性课程项目,延期到期的应用性课程项目,不含已终止的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应用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和《应用性课程建设项目研究成果数据信息表》(见附件3)。

2.各项目需提供能够反映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数据的印证支撑材料,要求有目录、排版规范、标识清晰、格式统一。

3.此次结题材料报送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开展,所有结题项目需在教务处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栏内完成线上报送结题材料。线上材料报送需注意不允许重复提交,请仔细核对后再确认提交。线上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22日,系部审核截止时间为923日(请各系部主任按时审核)。

4.线下结题材料经系部审核同意后,以系部为单位于922日前将各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数据信息表和支撑材料(课程视频存储在光盘内)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不含视频)发至tgjyk@tit.edu.cn,各项目文件夹命名为“应用性课程结题材料+系部+负责人”。线下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如不能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一式,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

2.延期结题的项目允许延期两年,如无特殊情况,延期到期后仍不能完成项目,则需提交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3.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需提交《项目成员调整申请表》(附件6)一式一份,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研科,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预期项目未能按期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销项目处理。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联系人:刘亚男     电话:3566044

                              

 

 

                            二〇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9-06至2021-10-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应用性课程结题